2005年7月7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>
第一版:精华新闻
改变文字大小:
大
中
小
|
打印
|
关闭
温州乱倒建筑垃圾被罚1万元
文香哲
温州市上月开始施行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》,乱倒建筑垃圾最高可罚10万元。重典之下,效果明显。在首批受到处罚的单位中,某合成革公司被罚1万元。据了解,该合成革公司未经核准,擅自将安装锅炉产生的建筑垃圾倾倒在温州大道黄屿段。被查获后,市行政执法局作出责令改正并罚款1万元的决定。